他們守護著世界和平,但誰來保護他們的安全和健康?——何銀

      發布時間: 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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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銀

       

      今年是聯合國開展維和事業70周年。

      七十年前的今天(1948年5月29日),聯合國向第一項維和行動——聯合國停戰監督組織派出了維和人員。

      70年來,來自各會員國的維和人員為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做出了貢獻,他們中的一些人甚至為此付出了健康和生命。

      截至2018年5月,已經有3733名維和人員在執行維和任務時犧牲,其中包括17名中國軍人和警察。

      2002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將每年的5月29日設定為“國際維和人員日”,緬懷和表彰在聯合國維和任務中不幸殉職的維和人員,并對國際維和人員的貢獻和付出表示感謝。

      如何保護維和人員的安全?在第16個國際維和人員日,這個問題值得思考。

       

      四大安全威脅

      2017年底,在中國—聯合國和平與發展基金的資助下,聯合國秘書長任命的專家小組完成了名為《改善聯合國維和人員的安全:改變行事方法勢在必行》的報告(也稱《克魯茲小組報告》)。

      然而,這份報告僅僅關注了維和行動中的暴力行為,卻忽視了威脅維和人員安全的其他風險。

      根據聯合國發布的數據,在迄今犧牲的3733名維和人員中,35%出于各種事故,31%來由于疾病,而只有27%出自于暴力行為。

      此外,心理壓力對維和人員安全的影響也需要關注。

       

      暴力行為

      在后冷戰時代,許多維和任務區各種致命武器泛濫,維和人員隨時可能遭遇武裝沖突、恐怖襲擊、暴亂、伏擊以及各種形式的犯罪行為。

      特別是當前在非洲薩赫勒地帶和大湖地區,一些非法武裝和恐怖組織手里擁有火炮和火箭筒等重型武器,先進精良程度甚至超過了許多維和人員的裝備。

      而維和人員因受到武力使用原則和行動能力的限制,面對暴力威脅只能采取防御和自衛的姿態,這使他們更容易遭到暴力傷害。

       

      事故

      最常見的安全威脅是交通事故:任務區道路條件差,車輛維修保養條件有限,部分維和人員駕駛操作不規范,當地民眾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這些都成為維和人員面臨的重大挑戰。

      維和人員經常需要乘坐直升機和固定翼飛機出行。但是由于起降設施簡陋和飛機老化等原因,空難頻頻發生。2004年6月29日,就有24名維和人員在塞拉利昂一起直升機事故中喪生。

      另一種事故是自然災害,包括颶風、地震、山洪及其次生災害。任務區房屋和基礎設施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差,維和人員和當地民眾一樣很容易遭遇傷亡。

      在2010年的海地大地震中,聯合國海地穩定特派團總部大樓發生整體粉碎性坍塌,包括8名中國維和警察和公安部官員在內的幾十人遇難。

      海地首都太子港位于地震帶上,在之前的100多年里曾發生過兩次毀滅性地震。在選擇特派團辦公場所時,聯合國相關部門是否認真開展了防震安全評估值得深思。

      另外,美國軍隊曾在巴爾干地區和伊拉克戰爭中使用貧鈾彈和白磷彈,污染了當地的環境,也對在這些地區執行任務的維和人員的安全構成威脅。

      有報道稱,一些在巴爾干地區執行過維和任務的北約國家軍人回國后患上了輻射病。筆者在北歐做調研時也了解到貧鈾彈傷害維和人員的案例。

      此外,在維和任務區比較原生態的環境中,維和人員還容易遭到各種動物和毒蟲的傷害。

       

      疾病

      2000年以來總共有2079名維和人員犧牲,約一半都是緣于疾病。其間聯合國在非洲先后組織了10項大型維和行動。這些大型維和行動的任務區都地處熱帶,瘧疾、登革熱、黃熱病和非洲錐蟲病等各種熱帶疾病肆虐,嚴重威脅維和人員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艱苦、緊張的維和工作還可能引發原發性疾病或誘發潛伏的疾病。加之一些地方醫療條件簡陋,一些維和人員患病后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診治。

      2018年2月,中國赴南蘇丹維和部隊一名指揮官突患重病,在當地治療無效后出現肝衰竭,經轉送回國救治后才脫離生命危險。

       

      心理壓力

      一種是積累式壓力。

      面對各種暴力行為、事故和疾病風險,一些維和人員會產生焦慮甚至恐懼;長期遠離親人和朋友,生活在異國他鄉,產生思鄉之情;任務區活動空間狹小,生活條件差,心情也會發生變化。

      這些心理壓力若是得不到排解,就會逐漸積累并對維和人員的性情和行為產生影響,比如一些維和人員在操作武器和車輛時因缺乏專注力而出現事故。

      另一種心理壓力是創傷后應激障礙。

      通常緣于目擊或者經歷了嚴重的暴力事件或者事故,受到巨大的精神刺激。

      無論是積累式壓力還是創傷后應激障礙,嚴重的都可能引起抑郁癥甚至精神崩潰,部分患者甚至會有自殺的傾向和行為。

      見證了1994年盧旺達大屠殺的時任特派團維和部隊司令羅密歐·達萊爾將軍飽受創傷后應激障礙的折磨,曾自殺未遂。

       

      強勢維和反而更不安全

      近些年來,聯合國采用了北約在阿富汗等地的安全行動理念,在非洲的剛果(金)、馬里和中非三國建立了強勢的“穩定特派團”。這標志著維和行動實際上已經進入強勢維和時代。

      在這些維和行動中,安理會授權使用包括武力在內的“一切手段”完成任務?!犊唆斊澬〗M報告》也建議采取更為強勢的行動模式,比如通過配備更為先進的裝備和采取更為主動和先發制人的方式應對各種危及維和人員安全的暴力行為。

      在剛果(金),聯合國的“干預旅”裝備了攻擊型直升機和火炮等重型裝備,執行強制和平任務。然而,這個國家的安全形勢并沒有明顯好轉,維和人員經常遭到暴力攻擊。

      在馬里,維和行動陷入了兩難境地:面對恐怖分子卻不能反恐,在沒有和平的情況下維持和平。

      自2013以來,已經有104名維和人員因各種暴力行為特別是恐怖襲擊而死亡,約占同期維和人員死亡人數的一半。

      縱觀70年聯合國維和史,強勢維和只會讓維和環境變得更加不安全。

       

      如何應對安全風險?

      切實改善維和人員的安全,就需要在反思強勢維和的同時,更全面地認識安全風險并采取有效應對措施。

       

      反思強勢維和的理念

      聯合國維和在政治上的強勢并不能掩蓋行動能力上的短板。應當在政治和戰略上對正在進行的大型強勢維和行動進行重新設計,將強勢的建立和平從維和任務中剝離出來,必要時由安理會授權交給相關的區域和次區域組織或者多國部隊去完成,通過必要的軍事行動建立起可供維持的和平。

       

      增強應對暴力威脅的能力

      面對非法武裝和恐怖組織,維和人員應當確保在武器裝備和行動能力上占有優勢,以便對各種潛在的暴力威脅形成嚇阻,并在必要時依據武力使用原則行使自衛權,對惡意的暴力行為進行有效還擊。

      但是,絕不能通過主動出擊和預防式打擊消除安全威脅。這樣的行動屬于軍事行動,即便必要也應當交由純粹的軍事力量去完成,否則會讓維和行動失去和平的精神。

       

      加強事故和疾病預防工作

      維和行動的各方行動者都需要認識到事故和疾病對維和人員安全的威脅。應當通過派遣前培訓和崗前培訓,增強維和人員的安全意識,幫助他們了解任務區常見的事故和熱帶疾病,并學習預防和應對這些風險的知識和技能。聯合國應當督促出兵國和出警國積極分擔維和行動中安全管理的義務。

       

      關心維和人員的心理健康

      維和人員在派遣前應當接受嚴格的心理測試評估,杜絕帶著心理疾患執行維和任務。此外,在執行任務期間要定期接受心理測試。

      對于心理異常的人員,應當進行心理干預;問題嚴重的,應當予以遣返。

      應當督促出兵國和出警國在營區建設和隊伍管理上營造和諧環境,并落實休假制度。維和人員完成任務回國后的后續性心理健康關愛也應當引起重視。

       

      改進撫恤工作

      長期以來聯合國對犧牲、傷殘和重病維和人員家庭的撫恤工作存在不足。一些執行完任務回國后再發病的情況更是得不到聯合國的關心,而只能依靠出兵國、出警國政府和社會的救助。

      聯合國和出兵國、出警國可以通過商業保險,輔助保障維和人員的安全和健康福利。不能讓為和平而做出犧牲的英雄們流汗、流血又流淚。

       

       


      全文刊登在百萬莊通訊社。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中國聯合國協會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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